cba转会期_cba球员转会制度
1.球员的转会费如何分配?
2.一场CBA比赛一方有多少次换人机会?
3.cba转会截止日期
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外援制度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8名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注:双重国籍和曾是美国籍的运动员不在亚洲球员注册之列),该亚洲球员不占有关俱乐部原报名名额。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08—2009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援拥有2009—2010赛季选拔注册的优先权(注:此注册优先权期限截至日为2009年11月15日。在该期限内,如俱乐部提出续约要求并且拟支付给该外援的月工资不低于中国篮协所规定的标准,该外援拒绝签约的,其不能与其他CBA俱乐部签约参加2009—2010赛季的比赛)。外籍球员参赛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赛季期间允许各参赛队更换外籍球员,但不得超过3人次;
4、外援注册及更换时间始于2009年11月15日,止于季后赛半决赛开始前;亚洲球员注册后不允许更换。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外援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援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援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球队参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其他球队与八一队比赛时仍然执行2008—2009赛季的规定,即2人4节5人次,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援计算上场人次)。
球员的转会费如何分配?
转会指职业运动员从一家俱乐部转至另一家效力。
转会是体育领域的专业名词,是运动员在本身合同期限内,从某一家俱乐部或球队,通过俱乐部及个人双重合同达成协议,转至另外一家俱乐部或球队的过程。转会制度起源于欧洲,同样适用于职业经理人。
运动员所有权转让为永久性转会,经双方俱乐部协商定期借用运动员的为临时转会。运动员转会由接受俱乐部向原俱乐部或培训单位支付转会费或培训费,数额由双方俱乐部协商确定。
球员转会方式
第一种就是普通转会。在国际足坛中,这种转会方式比较常见。一名球员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转而投入其他的俱乐部,就需要新俱乐部为其支付一定的金额,对其原来的俱乐部进行补偿。
转会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并不是想什么时候转会就能什么时候转会的。一般来说有夏季、冬季两个转会窗口,只有在这两个转会窗口才能够进行转会。因为这两个季节并不是比赛时期,球员在这个时期进行转会,对老东家的影响相对来说比较小。
第二种就是球员交换。双方进行球员交换,不涉及金钱上的交易。等于说这两个球员的价值是一样的,俱乐部之间把这两个球员进行等价交换。
当然了也有一些情况是,有的俱乐部想要另外一家俱乐部的球员A,他们把对方俱乐部想要的球员B加入到求购球员A的转会费中,抵消掉转会费的一部分。不过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意见。
一场CBA比赛一方有多少次换人机会?
转会费是转会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运动员转会制度中最引人瞩目、争议最大的部分。转会费是在转会过程中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向运动员原属俱乐部支付一定量的费用。运动员的转会费和报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转会费体现的是运动员的价值,而报酬体现的是运动员提供劳务的价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欧洲足球领域,足球运动员转会一直以来都要收取转会费,作为对运动员原属俱乐部的补偿。但是在博斯曼案件之后,转会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重大的转变是转会费的取消,这样以来,大量的金钱转变为运动员个人的报酬,球队与俱乐部的发展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经济支撑。博斯曼案件后的欧洲足球运动发展不尽人意。当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转会费制度的变化是其中之一。博斯曼法则的内容:俱乐部和球员最长的合同为期5年二十八岁以下球员(不包括二十八岁)自从签定合同的当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护,之后两年可随时接受其它俱乐部的出价,而这时他一旦答应加盟新球队,那么新球队将支付一个相当于他剩余合同上的工资作为赔偿二十八岁(包括)以上球员的相应的保护期为两年而所有合同的最后半年属于合同结束阶段,任何俱乐部只要能够给出该球员满意的合同,那该球员将可以在合同最后半年结束之后自由转会去新的俱乐部而新俱乐部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原俱乐部这是合同上的一点说明还有关于欧洲十六岁以下青训合同合同只能一年一签,并且可以自由转会去其它俱乐部,而新俱乐部则要支付给原俱乐部一笔赔偿金,以鼓励青训培养博斯曼法案只限制于欧盟球员,非欧盟不受限制
cba转会截止日期
这个没有限定,跟球队的人数有关,像火箭就一般就是七八人制轮换制度,但每场比赛没有换人的限制,但暂停是有限制的。
一般的球队都不会选择七八人轮换制度,那样的话会对球员的体能造成不好的影响,到季后赛时候就会出现伤病情况。
扩展资料1:一般是在有人犯规、争球、叫暂停、球出界等时候才可以替换球员。违例后一般只有掷界外球的队才可以替换球员。
2:如果此时掷界外球的队替换了球员,另一方也可以要求替换球员。有时为了替换下准备罚球的球员,应该在他第一次罚球前提出换人申请,且必须最后一次罚球罚进后才能换下场,否则要等到正常的换人时间才能换下场。每次替换球员要在20秒内完成,替换次数不限。
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外援制度
8月29日的17点。
直播吧8月28日讯 记者麦穗丰报道,按照CBA公司相关规定,球员转会期截止时间是球员注册期截止时间前48小时,即8月29日的17点。
有转会意向的CBA俱乐部需要在该时间节点之前抓紧时间操作,逾期CBA联盟将不再受理球员转会申请,而8月29日是周日,CBA公司休息(相当于转会期已经截止了,除非加班)。
CBA的转会日期截止到本月底,还有不到半个月,我可以提前预报郭艾伦如果本赛季还要在cba打球的话,就只能转会到北京首钢,因为从目前的来看,他立在辽宁的几率基本不存在,而到海外去打球也不现实。
郭艾伦转会的事情和周琦转会的事情并不相同,原因辽宁队的体制问题,新疆是一只完全的私企赞助的球队,而辽宁是一只三权分置的球队,所以周琦在转会日期截止之前,是无法完成转会的,而郭艾伦却不一样,不一样在于郭艾伦不但是一名篮球运动员,还是一名企业的员工。
cba的要求,转会手续要进行所谓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含节假日,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违背,从今天开始算,距离cba最后一个转会日只有14天,除去节假日,已经不够两个转会工作期,所以郭艾伦,实际上已经被阻止在转会其他俱乐部之外了。
1995-1996赛季:首位外援登陆CBA
1995-1996赛季,浙江中欣男篮聘请了来自乌兹别克斯坦的篮球运动员米哈依尔·萨芬科夫,这是CBA联赛历史上首位外援球员。
1996-1998赛季:外援大规模引进
1996-1997赛季,CBA联赛各支球队开始了大规模的外援引进计划。联赛赛制规定,每支球队可以拥有两名外籍球员,赛季中除了五支军旅球队和山东男篮之外,其他球队均引进一名或两名外援,但两名外援不能同时出场。1997-1998赛季,江苏南钢、广东宏远、上海东方、辽宁沈飞客车、浙江中欣等多支球队引进两名外援。
1998-2001赛季:外援采用四节四人次
自1997赛季起,CBA联赛的参赛队伍由八支扩展到了十二支,采用了主客场的赛制。在球队扩军后的1998-1999赛季,CBA联赛规定各支球队在一个赛季的过程中最多允许引进四名外援,不再限制两名外援不能同时登场,采用了四节四人次的新规定,同时首次允许在赛季中途更换外援。“全华班”、“双外援”等名词应运而生。在1998-2001的三个赛季,CBA联赛外援政策变动不大。
2001-2004赛季:最多引进3外援 NBA球星涌进
2001-2002赛季开始,CBA联赛规定各支球队可以引进2-3名外籍球员,但是比赛中最多允许两名外援上场,外援采用4节5人次的政策。联赛多支球队引进了三名外籍球员,包括北京首钢引进萨兰哈德、艾克尔斯、阿尔斯通;山东永安引进马尔吉纳斯、洛兰达斯、达柳斯;辽宁盼盼艾克、迈克鲁、隆尼。
2002-2003赛季,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CBA联赛也招来了多名拥有NBA履历的外援,CBA联赛多支球队在赛季中更换外援。
2004-2008赛季:实行倒摘牌统一选外援
2004-2005赛季,CBA联赛首次引进了统一选外援的制度,选秀形式采取倒摘牌制。联赛定于2004年8月27日-31日,在美国篮球学院14支CBA参赛球队的教练员和管理人员在俄勒冈州尤金市挑选自己所需的外援,按照统一的工资标准和管理条例与被选中的球员签约。随后的几个赛季CBA联赛的外援政策变动不大,外援出场时间采用4节5人次的制度,赛季初统一进行倒摘牌选秀。
2008-2009赛季:外援政策重大变革
2008-2009赛季,取消此前的统一选秀制度,联赛允许各支球队自由挑选外援。各支球队允许注册两名外籍球员,联赛后四名的球队加上新加入的天津队和青岛队还可以再挑选一名亚洲籍外援。赛季中外援的上场时间不再受到限制(对八一队除外),各支球队允许更换两人次的外援,更换时间不作规定但亚洲球员不允许更换。
国内球员包括香港和台湾地区球员,有资格使用亚洲外援的球队如放弃注册第三外援,就可以选择“4节7人次”。对全华班队伍时,对手除了继续保持4节5次外援外,最后一节只允许单外援上场(亚洲外援也等同于外援执行)。
2014-2015赛季:末节单外援 4节6人次时间不变
2014-2015赛季,CBA外援政策将发生重要变化,在外援的使用时间上依旧沿用4节6人次,但最后一节将不再允许使用双外援。
在过去的联赛中,大部分球队选择在下半场使用双外援,这也导致了在决定比赛胜负的时刻大部分球都在外援手中掌控,国内球员很难在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发挥自己的作用,造成国内球员在国家队的比赛中难当大任。此项改变也是为了促进国内球员在关键时刻处理球的能力。
此前针对对阵全华班八一队时,要求其他球队在外援的使用上只能用4节5人次,并且最后一节不能用双外援,这个政策在下赛季并不会发生改变。另外,亚洲外援仍然可以按国内球员使用,这也意味着拥有亚洲外援的球队在第四节可以同时派出一个外援和一个亚洲外援。
2015-2016赛季:后6名球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
2015-2016赛季,亚洲外援使用政策调整,即由2014-2015赛季后8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调整为2015-2016赛季后6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2016-2017、2017-2018赛季后5名的队有权使用亚洲外援;同时,仍维持2014-2015赛季第4节亚洲外援上场不受限制的规定。此外,从2015-2016赛季开始,非“全华班”的球队与“全华班”球队比赛时,外援上场时间由原来的两人4节5人次,改为两人4节4人次 。